2018年北京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系列活动跆拳道【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运动协会
北京市跆拳道协会
三、协办单位: 北京日月天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 2018年11月24日(周六)
五、竞赛地点: 地坛体育馆
六、竞赛分组: 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小学男子组(4-6年级)、小学女子组(4-6年级)。
七、竞赛项目: 本规程附件1。
八、参加办法:
(一)经区教委推荐,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区推荐中小学数量不限,但每区优秀运动员总人数不得超过50人,每人限报一项(被推荐学校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合计)。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北京市中小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运动员报名组别必须与当前在校就读学段一致,不得升组或降组报名。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经医务部检查,身体健康并适合参加该项竞赛活动。
(四)参赛学校须报领队1人,教练员若干名,医务人员1人。
(五)大会为参赛运动员统一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单位要认真做好运动员的健康审核和安全管理。
(六)上场执教的教练员必须是学校的正式跆拳道教师或是学校聘请在学校任教的跆拳道专业教练员。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参加比赛。
(三)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每场2局,每局1分30秒,局间30秒。运动员比赛现场称重,禁止佩带任何饰物上场比赛。
(四)品势团体赛,可男女混合组队参赛。
(五)竞技比赛运动员自备道服及护具(头盔、护腿、护臂、护裆、手套、护齿、护脚背),护身由大会提供。
(六)各级别报名人数不足4人不设项,不合并。
十、录取办法:
(一)个人项目:各组各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报名八名及以下减一录取),按10.8.7.6.5.4.3.2得分计入团体总分。
(二)团体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按16.14.12.10.8.7.6.5得分计入团体总分。
(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分别录取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团体总分前8名。
十一、报名办法:网络报名与现场提交材料相结合。即:网络报名成功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络报名:
1、学校登录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报名系统”(网址tybm.bjedu.cn),按要求完成网络填报手续。网络填报后,再经区教委网络确认,报名学校方可下载报名表。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及医务章。
2.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7日(周二至周三)9:00—16:00。
(二)现场提交材料。以提交下列纸质材料并审核无误后为最终确认报名。
1.报名系统下载的纸质报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及医务章)。
2. 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
3. 参赛告知说明书(本规程附件2),须由监护人亲笔签字。
4. 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参赛运动员一个月内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
(三)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9日(周五 )9:00—16:00。
2.地点: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7号楼B座703室(南二环辅路:左安门桥西,日月天地大厦)
十二、竞赛分组信息核对:
竞赛信息编排后将在网上公示,各单位应于11月12日(周一) 12:00至17:00登录赛事官网:北京市中小学生武道网 www.zxxwd.com,进行信息核对。如编排有误,请于当日 21:00前将正确信息发送至邮箱(zxxtkd@163.com),过期不予受理。凡属自身原因发生的错报、漏报,大会不予更改或补报。
十三、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申诉:
(一)比赛中,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所有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全队成绩,
(二)如对比赛结果有争议,由参赛单位领队在本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书面申诉必须由领队签字。
十四、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21日(周三)下午14:00召开领队会,地点待定。
十五、裁判员由北京市跆拳道协会负责选派。
十六、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赛事时间流程:
十八、联系人及电话:
办公室 58075099、5807685(报名参赛资格)
报名系统 82364972、82364980(体育比赛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宋晓晨 13910607026(技术咨询)